关于开展校级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12-30  发布人: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浏览量:1488

各二级院(部)、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宣部、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党〔2015〕31号)和《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教工委函〔2015〕4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决定组织开展校级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择优选择一批在全校有一定影响力的辅导员,建立“辅导员工作室”。通过一定周期的建设,充分发挥主持人的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培养一批辅导员工作领军人物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优秀团队,打造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品牌,推进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发展。

(二)具体目标

1. 在知识结构方面,使工作室成员在系统掌握思想政治教育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相关知识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与辅导员工作内容相关联的某一专业方向,并能够结合工作将其深化。

2. 在能力结构方面,使工作室成员能够进行良好的自我调控,着眼于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实际,有效实现工作需求;能够掌握丰富的工作技巧,扎实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入指导学生成长与发展,高效地管理学生事务。

3. 在从业资格方面,鼓励工作室成员积极考取心理咨询师、职业指导师等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的资格证书。

4. 在工作研究方面,使工作室成员养成“在工作中加强研究,在研究中促进工作”的良好习惯,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具备独立主持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课题的研究能力。

5. 在作用发挥方面,使工作室成员能够带动本校辅导员努力开展工作,起到良好示范作用;具备指导本校辅导员开展工作研究与实践创新的能力,具备开设针对其他辅导员的专门指导课程或讲座的能力。

  • 申报条件

(一)主持人条件

1.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及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必须是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学生工作干部。

2. 从事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4年及以上(截止2016年6月31日),原则上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副科以上职务。

3. 具有申报工作室相关业务的较强综合素质,或参加过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并结业。

4. 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在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中大胆探索,敢于创新,实践中积极创新工作理念和工作模式,在师生和辅导员队伍中有较强的影响力。

5. 原则上曾应获得以下荣誉之一:获评学校优秀辅导员或优秀教育工作者;入选学校青年辅导员择优资助计划;获得辅导员技能大赛校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获得以下荣誉者优先考虑:入选或入围重庆市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入选重庆市优秀辅导员和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入选重庆市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入选重庆市高校辅导员择优资助计划;获得高校辅导员技能大赛市级三等奖以上奖励;所带学生班级或团支部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二)团队成员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善于科研创新并有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优秀辅导员和学生工作干部。

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不超过8人。

三、建设方式

1. 学校制定和执行《重庆人文科技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提出工作室建设标准和工作任务,加强对辅导员工作室的规划、指导和督查。首批认定的工作室由学校按1万元/个的标准给予项目建设经费,经费使用参照《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关于印发〈科研教改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重人科〔2015〕48号)文件执行。

2. 辅导员工作室面向全校学生开放,开设新媒体平台;学生工作与就业处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其完成立德树人、工作研究、学术交流、成果推广等工作任务,工作室最终科研受益单位为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四、评审程序

(一)申报。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重庆人文科技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建设方案、佐证材料等。

(二)评审。学生工作与就业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2016年拟首批择优成立1-5个工作室。

(三)认定。重庆人文科技学院下发文件对辅导员工作室进行认定,并根据工作室业务方向命名。

五、组织管理

1. 学校成立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学生工作与就业处。委员会负责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申报、建设和管理、评估与考核等工作。

2. 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周期为三年。三年建设周期内,须根据工作室的建设方案和学校的发展完成系列任务。建设期满,进行建设期满考核,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工作室予以表彰和奖励。

3. 建设期间,学校对工作室进行动态管理,对运行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工作室视情况给予限期整改或撤销处理。

4. 建设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运行工作室或另择方向建设工作室;建设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工作室运行,同时取消下一周期该主持人的申报资格。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将其作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培养领军人物和业务骨干的重要抓手,积极动员组织优秀辅导员进行申报。

(二)精心凝炼,突出特色。各申报工作室要认真总结已有经验、明确建设目标、实施计划、主要举措和预期成果,要突出重点、凝炼特色、树立品牌。

(三)明确要求,按时报送。以申报工作室为单位进行材料报送,《申报表》及佐证材料均需提交一式3份,装订成册,于2016年5月27日前统一报送学生工作与就业处教育管理科。申报表电子文档请发送至415132956@qq.com(邮件标题为“2016年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主持人名字”)。

联系人:李巍  电话:42464836


中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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