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劳动育人·实践为先”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0-04-24  发布人: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浏览量:530

各二级学院: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就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进行了系统设计和全面部署。在2020年劳动节即将到来之际,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对劳动教育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劳动育人功能,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劳动节期间开展主题活动,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劳动育人·实践为先

二、活动组织

学生工作与就业处牵头组织,各二级学院具体实施。

三、活动对象

全校学生

四、活动时间

4月26日—5月5日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劳动节主题班会。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召开主题班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握劳动教育价值取向和实践育人理念,大力宣传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弘扬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主旋律,旗帜鲜明地反对一切不劳而获、贪图享乐、崇尚暴富的错误观念,营造进行劳动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劳动最光荣”活动。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可鼓励学生在劳动节期间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让学生在动手实践、出力流汗的过程中形成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良好的劳动品质,切身体会父母日常的辛勤劳动,感恩父母的默默付出和无私奉献。活动期间,辅导员可鼓励学生在班级群分享劳动照片、劳动成果、心得体会等,加深学生对劳动的理解,引导学生感恩父母,回馈社会,报效国家。

六、活动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按照文件内容,认真开展相关活动,明确活动安排,提升活动实效,结合劳动节节日内涵,营造“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浓厚氛围;同时以本次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深入持久的劳动教育,建立起劳动教育的长效机制。

活动结束后,请各二级学院将活动开展情况以电子档形式报学生工作与就业处。联系人:刘宇,联系电话:15086728313。


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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