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2020届毕业生毕业鉴定工作,根据《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毕业生鉴定工作实施细则》(重人科〔2013〕66号,以下简称“细则”),现将2020届毕业生毕业鉴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鉴定的内容、程序详见“细则”。
二、自我鉴定
自我鉴定内容按“细则”要求由学生本人撰写,字数不得低于350字。“自我鉴定”落款时间为2020年5月15 -19日的某日(该时间和毕业生登记表封面上的填表日期一致),“本人签名”处由学生本人亲手签写。
三、班组鉴定
(一)班组民主评议
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主要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组鉴定小组,负责鉴定工作的班组民主评议,并草拟班组鉴定意见。经辅导员认真审核后,形成全面反映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情况的正式鉴定意见。
(二)“班组鉴定”的填写
班组鉴定以组织名义填写,字迹要工整,用语要准确,内容应翔实,字数不得少于150字。“班组鉴定”栏中的“班组长签字”由班长签字,班长的鉴定由团支书签字。落款时间为2020年5月20-30日的某日。
四、“学校组织意见”栏的填写
二级学院党总支在“学校组织意见”栏的左上半部分签署意见,意见内容为“同意班组鉴定”,并加盖党总支公章(注:公章位置详见附件,学院不得占用学校公章位置),落款时间为2020年6月20日(具体格式见附件)。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学校组织意见”栏中请不要出现有任何人员的签名。
五、请毕业生在《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右下脚用铅笔注明本人完整学号,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序,并清理登记表份数(各班写明应交××人,实交××人,未交人员名单及学号),以便档案室归档。
六、工作要求
1. 请辅导员提醒学生填表前要仔细、认真阅读“填表说明”。登记表内所列项目,不留空白,如有情况不明无法填写时,应写“不清”、“不详”及其原因;如无该项情况,亦应写“无”。
2. 做好毕业生鉴定工作是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二级学院党总支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思想发动和组织引导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实事求是,严格程序,认真把关,确保毕业鉴定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 请各二级学院在2020年4月30日前将毕业生登记表报送至学生教育管理科李巍老师处,联系电话:42464836。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