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辅导员上岗培训的通知
日期:2020-08-24  发布人: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浏览量:711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市教委《关于举办2020年高校辅导员上岗培训班的通知》,学校将开展2020年辅导员上岗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2020年8月1日前到岗的新进辅导员;

(二)2019年已提交培训名单但尚未参加上岗培训;

(三)在高校从事辅导员工作,但尚未取得辅导员上岗证的辅导员。

二、培训内容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及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

(三)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最新政策文件解读;

(四)高校辅导员岗位职责与能力要求、职业规划与学习指导、工作技巧与方法创新;

(五)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理论、心理健康教育、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日常事务管理等。

三、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集中培训,第二阶段为强化培训。

(一)集中培训

1.培训时间:8月25日-28日。

2.培训内容:统筹培训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依托网络会议平台,邀请全国性专家在线远程集中授课,重点就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形势与任务、高校辅导员岗位职责与能力要求等专题进行专门辅导。

3.培训安排:根据市教委要求,本次线上培训采取集中培训方式开展,培训地点暂定学生处三楼多功能厅,各二级学院及时通知相关辅导员按要求统一参加学习。

(二)强化培训

1.培训时间: 12月25日-27日。

2.培训内容: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在集中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全体参训辅导员到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西南大学)进行现场强化培训,重点围绕高校辅导员职业规划与学习指导、工作技巧与方法创新等专题进行深度学习,并组织开展学习效果检测,巩固培训成果。

3.培训安排:由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西南大学)统一组织开展现场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二级学院要将此次培训作为提升辅导员能力素质的重要举措,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确保辅导员及时参训。

(二)强化管理。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培训过程中对辅导员的管理和督导,认真落实各项有关要求,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三)及时报送。各二级学院在8月23日18: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2020年高校辅导员上岗培训班学员登记表”和“2020年高校辅导员上岗培训班报名汇总表”报送至学生工作与就业处;线上培训阶段结束后,参训辅导员需向学生处提交2张2寸蓝底免冠彩照(纸质件)、参训辅导员个人培训总结(电子件)。

联系人:刘宇,42464836


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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