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就业创业工作考核的通知
日期:2021-03-03  发布人: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浏览量:1009

各二级学院:

根据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关于印发《2020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重人科〔2020〕26号)、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关于印发《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考核及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重人科〔2019〕17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20年度就业创业考核工作。为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考核范围:各二级学院、2020届毕业班专兼职辅导员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指导服务、市场开拓、就业统计、就业率、社会调查、工作保障及其他方面(详细考核指标见附件2)。

三、时间安排

(一)2021年3月17日:各二级学院上报2020年度学院就业工作总结、先进个人申报材料和学院支撑材料(只提交附件2中数据来源为二级学院的材料);

(二)2021年3月19日:学生工作与就业处审核、评分;

(三)2020年3月22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总结暨表彰大会(时间暂定)

四、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用于划拨就业创业工作专项经费、奖励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考核评估结果将作为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学院年度综合考核主要依据。

五、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考核指标准备支撑材料,高质量完成工作总结,及时上报相关材料,上报材料均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加强宣传。以此次考核为契机,加强就业工作宣传,进一步健全“学校主导、部门统筹、学院主体、学生主动、家长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联系人:黎巧莉  42465271

附件:1. 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2. 二级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2021年3月3日


附件1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姓名

性别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

电话

就业

创业

工作

成效

(可另附总结)

工作

特色

单位

推荐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学校

审批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就业创业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上报材料

数据来源

备注

一、加强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

1.加强日常指导服务工作

(1)二级学院每月至少开展1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活动;

各类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活动策划、组织、宣传、总结等相关材料

二级学院

(2)毕业班辅导员每个月至少召开1次就业创业班会(含网络班会)。

班会记录复印件

二级学院

2.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创业活动

(1)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生涯规划大赛、模拟招聘大赛、简历大赛、各级各类创业大赛等;

学生工作与就业处各类赛事报名统计情况

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2)参赛比例较大,学生指导服务较好,学生参赛成绩较好。

学生工作与就业处各类赛事报名统计情况

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3.扎实推进精准帮扶工作

(1)准确掌握就业困难群体名单,分类指导,建立帮扶台账和动态管理台账;

困难学生台账、帮扶计划及帮扶记录

二级学院

(2)帮扶人员帮扶措施及时、有效,离校前给予定期指导,提供就业岗位等帮扶;

困难学生台账、帮扶计划及帮扶记录

二级学院

(3)积极组织学生申报市级、校级求职创业补贴;

各类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无遗漏,工作无失误

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4)实现困难毕业生群体离校前全部就业。

以就业系统数据为准

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二、积极拓展就业市场

4.加强市场走访,拓展就业基地

(1)二级学院每学期走访用人单位不少于2家,每学期新增就业基地不少于2家;

走访记录、宣传报道等材料

二级学院

(2)促进实习基地转化为就业基地,多形式拓展就业渠道。

实习基地转化为就业基地情况

二级学院

5.举办多形式招聘活动

二级学院每学期开展至少1场(参加单位不少于10家)中小型校园招聘活动,不少于10场企业宣讲会。(含线上招聘活动)

各类专场招聘活动策划、组织、宣传、总结及经费使用情况等相关材料

二级学院

6.开展毕业生应征入伍工作

毕业生应征入伍数量不低于学校下发的指导性意见数量,廉洁征兵,无退兵情况。

二级学院提供毕业生入伍明细表,学生工作与就业处根据现在数据核实

二级学院

7.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

(1)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就业宣传活动,积极挖掘基层就业典型,营造良好的基层就业氛围;

各类活动策划、组织、宣传、总结及经费使用情况等相关材料

二级学院

(2)全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比例稳中有升,到西藏、新疆等艰苦偏远地区工作比例上升,二级学院各类基层就业比例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

以就业系统数据为准

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三、规范就业统计工作

8.建好毕业生生源库

毕业生生源库“零错误”。

以学生工作与就业处记录为准

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9.做好就业数据报送工作

及时了解毕业生就业、更换单位、离职、基层就业、创业及升学动态,及时更新毕业生就业数据。

以学生工作与就业处记录为准

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10.做好毕业生就业方案编制

毕业生就业方案编制准确无误。

以学生工作与就业处记录为准

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四、确保毕业生充分就业

11.离校就业率较高

不低于重庆市同期水平。

以就业系统数据为准

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12.初次就业率较高

不低于重庆市同期水平。

以就业系统数据为准

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13.年终就业率较高

不低于重庆市同期水平,且不低于90%。

以就业系统数据为准

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五、完善毕业生调查反馈机制

14.离校前回收率较高

毕业生离校前调查问卷回收率不低于40%。

以学生工作与就业处记录为准

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15.离校后回收率较高

毕业生离校后调查问卷回收率不低于40%。

以学生工作与就业处记录为准

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16.毕业生评价较好

毕业生对就业创业指导服务评价较好。

以学生工作与就业处记录为准

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六、加强就业工作保障

17.加强组织保障

(1)落实“一把手”工程,落实主体责任。成立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就业工作制度,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就业专题会,二级学院就业工作有任务分解方案,明确责任人。

提供领导小组成立、职责分工等材料,提供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

二级学院

七、其他工作

18.挖掘就业创业工作典型及毕业生典型(酌情加分,总分不高于5分)

(1)结合二级学院、学生实际开展的有创新性,且能在全校范围内推广的经验做法;

依学院提供为依据

二级学院

(2)积极挖掘二级学院就业创业工作和毕业生工作先进典型事迹,就业创业工作、毕业生先进事迹被市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媒体报道等。

被校级以上政府、媒体表彰或报道的典型

二级学院

19.加强就业创业工作核查

学校、市教委、教育部三级核查无差错。毕业生就业信息及时准确,就业单位真实,就业工作无违反教育部“三严禁四不准”等情况。经查问题属实,取消所在学院、个人评优资格。

以学生工作与就业处记录为准

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20.不断提升毕业生升学率

毕业生升学人数、升学率逐年上升,二级学院平均升学率不低于全校平均水平。

以学生工作与就业处记录为准

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21.其他(根据实际情况扣减)

严格落实教育部、市教委及学校关于就业创业相关要求,无其他违反就业创业工作纪律的情形。

以学生工作与就业处记录为准

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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