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关于严格执行教育部“三严禁”“四不准”的通告
日期:2022-09-01  发布人: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浏览量:4005

校内各单位、各用人单位及全体毕业生:

    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根据教育部“三严禁”“四不准”的就业工作要求,“三严禁”即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四不准”即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参与者应严格遵守,请广大师生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情况,请实名向学生处或市教委反映、举报。

校内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23-42461030

举报邮箱:jyc@cqrk.edu.cn

市教委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23-88517359、60393900

举报邮箱:cqbys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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