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寝室“脏乱差”现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12-09  发布人: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浏览量:1034

各二级学院、各园区: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文明公寓和文明寝室创建工作,落实“三全育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三风建设”活动年要求,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从即日起,开展学生寝室“脏乱差”现象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学习的主要场所,是展示学校校园文化和学生文明素养的重要窗口。长期以来,我校学生公寓的整体情况是良好的,但是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学生寝室“脏乱差”现象。针对学生寝室“脏乱差”现象,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总体思路,以“脏乱差学生寝室专项整治”为抓手,建立文明公寓和文明寝室创建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促进学风建设,为我校本科合格评估奠定基础。

二、工作措施

(一)召开主题班会

2019年12月8日,辅导员利用周末晚点名,召开学生寝室“脏乱差”现象专项整治主题班会,认真学习《学生手册》中,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学生创先争优评选办法和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学生按照“脏乱差学生寝室认定标准”(详见附件)进行自查整改。

(二)开展寝室卫生常态检查

1.2019年12月8日起,每晚22:00—22:30,园区干事组织检查各学生寝室内务卫生情况,将符合“脏乱差学生寝室认定标准”的寝室提交钉钉审批预警,辅导员要及时督查整改。次日检查组发现未整改的,认定为“脏乱差学生寝室”。

2.园区干事要建立台账,及时登记“脏乱差学生寝室”中的成员信息,重点关注市级文明寝室、月度文明寝室、学生党员所在寝室、退役军人学生所在寝室、班团学生干部所在寝室和毕业班寝室以及长期内务卫生差的寝室,做好相应记录,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学生创先争优评选体系。

(三)强化责任追究

1.学生工作与就业处向相关二级学院下达“脏乱差学生寝室整改通知书”,约谈问题突出学院的学生工作负责人和辅导员。

2.各学院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对“脏乱差学生寝室”进行整改和处置。

3.累计3次被认定为“脏乱差学生寝室”,该寝室成员取消该学年学生创先争优评选资格,该寝室所在班级取消先进班集体评选资格。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形成合力

要深刻认识此项工作对学生行为养成的深远影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性,精心做好宣传教育和工作部署,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热爱劳动、尊重劳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以实际行动以评促建。

(二)狠抓落实,不走过场

积极做好自查整改,从学院、班级、寝室和学生四个层面,层层抓、全员抓、全面抓、长期抓,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落细,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开好主题班会,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发挥好党团骨干、学生干部和优秀学生的典型示范作用,抓好寝室长队伍建设,将文明寝室创建中的先进典型广泛宣传,扩大积极影响,营造良好的生活氛围。

附件:脏乱差学生寝室认定标准


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2019年12月6日


附件:

脏乱差学生寝室认定标准

一、门窗墙面有污垢;

二、寝室物品未摆放整齐;

三、寝室地面、阳台和厕所不整洁;

四、寝室门口及楼道不整洁;

五、寝室有不按时就寝等不文明行为;

六、寝室有酗酒赌博等违规违纪行为。

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