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届毕业生寝室公物移交管理规定的通知
日期:2020-06-23  发布人: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浏览量:758

各二级院(部)、各部门:

为加强2020届毕业生离校前的寝室公物移交管理工作,确保毕业生文明离校。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损坏或丢失公物需赔偿的学生

第一步:宿管员开具《毕业生寝室公物移交清单》,含“宿舍联”、“财务联”和“辅导员联”,写明学生相关信息、赔偿项目和赔偿金额,宿管员和园区干事签字确认并保存“宿舍联”,园区干事按楼栋分类整理“宿舍联”,填写《2020届毕业生需赔偿寝室公物情况汇总表》。

第二步:学生持“财务联”和“辅导员联”到财务处完清费用后,财务处收“财务联”,向学生开具收据,并在“辅导员联”上盖 “费用结清”章。

第三步:学生将财务收据和财务盖章的“辅导员联”交于园区干事核实后,学生留存财务收据,园区干事在“辅导员联”上加盖“园区已清”章,并在汇总表上备注“费用结清”, 将汇总表的电子表交学生园区管理服务中心。

第四步:学生将盖章“费用结清”和“园区已清”的“辅导员联”交于辅导员核实留存,辅导员按楼栋分类整理“辅导员联”,交学生园区管理服务中心。

二、无需赔偿的学生

第一步:宿管员开具《毕业生寝室公物移交清单》,仅开具“宿舍联”和“辅导员联”,写明学生相关信息,宿管员和园区干事签字确认,园区干事在“辅导员联”上盖“园区已清”章。

第二步:学生将盖章“园区已清”的“辅导员联”交于辅导员核实留存,辅导员按楼栋分类整理“辅导员联”,交学生园区管理服务中心。

总之,毕业生办理寝室公物移交要先做好寝室清洁,辅导员要认真核实每个毕业生的寝室公物移交清单(辅导员联)。委托办理寝室公务移交,被委托人要向宿管员和园区干事出示委托书,遵守学校相关规定。


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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