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学生安全稳定教育管理的通知
日期:2020-04-06  发布人: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浏览量:405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2020年“清明节”期间学生安全稳定教育管理工作,现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就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抗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发布通告决定于2020年4月4日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辅导员召开线上主题班会,教育引导学生响应国家号召,向在疫情防控斗争中牺牲的烈士和同胞致哀。教育学生珍惜疫情防控战斗成果,发挥青年大学生带头示范作用,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减少出行,遵守学校和上级单位相关要求,上下齐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争。

二、做好消防安全教育

各二级学院通过线上教育等方式,灵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向学生宣传西昌森林火灾中救火英雄的英勇事迹,教育引导学生选择其他方式缅怀祖先,弘扬孝道亲情,尽量不外出祭扫、带火上山,减少资源浪费,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安全教育,切实注重消防安全。

三、持续做好预防溺水、防校园贷、防诈骗等工作

各二级学院通过线上教育等方式,以预防溺水、预防校园贷、预防诈骗等安全教育为主题,提醒学生远离校园网贷,严禁到江、河、池塘等地游泳,要提醒学生注意不法分子侵入班级群假冒学校工作人员骗取费用、办理虚假助学贷款、虚假售卖口罩等情况,增强学生金融、网络安全防范意识。

四、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加强心理关爱

各二级学院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学生和学生家长之间的联系,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和网络舆情。加强人文关怀,对心理关爱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要特别关注。教育引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适度锻炼身体,加大心理疏导干预和精准帮扶力度,做好教育服务管理工作。

五、坚决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当前正是巩固前期疫情防控成果的重要时间节点,各二级学院要教育引导学生继续响应国家号召,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和规定,不得放松警惕,杜绝盲目乐观。要及时、准确掌握学生信息、动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工作。提醒学生勤洗手、勤通风、少出门、少聚集,积极遵守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要特别提醒学生,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提前返校,认真完成线上学习任务,确保安全教育引导工作落实到位,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如出现上述违规情况,违者将按照学校规定给予处分。


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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