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法制安全宣传月暨“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0-09-08  发布人: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浏览量:651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教育系统集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0〕6号)和市普法办《2020年重庆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法制安全宣传月暨“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9月至12月

二、活动对象

全体师生

三、活动安排

(一)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

为推进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将面向全校广大师生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深入宣传我国宪法的地位、作用和主要内容,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责任单位:宣传部牵头,各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配合)

(二)开展法制安全教育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根据本学院学生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安全教育工作。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在钉钉群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学生介绍法制安全相关知识,提高学生法制安全意识,确保法制安全教育入脑入心。

(责任单位:学生工作与就业处牵头,各二级学院配合)

(三)开展网络法治知识学习测评

组织学生利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s://static.qspfw.com/xf2020/index.html)“学宪法讲宪法”专栏的宪法教育资源进行学习,并参加“宪法小卫士”网上法治知识学习和测评,推动形成学生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学生工作与就业处牵头,各二级学院配合)

(四)开展法治知识竞赛

在广泛组织宪法学习的基础上,以宪法知识为主要内容,结合诚实守信、规则意识、文明素养、劳动教育、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环境保护、未成年人保护、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应急管理、防范校园欺凌、禁毒和预防网络沉迷等内容,组织开展知识竞赛,并于9月25日前遴选一名优秀学生参加市级决赛。

(责任单位:政治与法律学院牵头,各二级学院配合)

(五)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

在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并于9月25日前遴选一名优秀学生参加市级决赛。此外,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设立“网络海选”通道,学生可自行上传演讲视频参加线上比赛,优秀者直接参加全国总决赛。

(责任单位:政治与法律学院牵头,各二级学院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及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法制安全宣传月和“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相关工作,不断深化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和宪法学习活动。

(二)重视宣传,营造氛围。各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要依托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拓宽活动覆盖面,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营造全校的法制安全宣传氛围。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要在活动开展的过程中,积极探索法制安全教育的新途径,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方式,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活动过程中的信息和图片请各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以电子档形式及时报送宣传部,联系人:黄海波,联系电话:42424587,邮箱:1414719502@qq.com。

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请各二级学院以电子档形式报学生工作与就业处,联系人:刘宇,联系电话:15086728313。

特此通知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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