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学生安全稳定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9-30  发布人: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浏览量:787

各二级学院:

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切实做好2020年“国庆节”期间的学生安全稳定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平安过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稳定教育

节前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辅导员在全体学生中深入开展安全稳定教育,增强学生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意识,做好防疫、防火、防盗工作,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别是要引导学生理性消费,远离校园网贷。节日在校期间,不参与、围观群体聚集性活动,不去人员密集场所。要密切关注学生思想意识形态动向,确保安全稳定和疫情防控工作认识到位、落实到位,严防校园各类事故发生。

二、强化学生安全稳定管理工作

(一)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深入班级、宿舍及学生中间开展安全隐患及异常情况排查,教育引导学生遵纪守法,特别是严格遵守校园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立即研究解决,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严防安全事故及各类事件的发生。

(二)继续落实好学生疫情防控工作,尽量减少学生参与群体性聚集活动。辅导员对请假离校学生动态掌握要实行严格追踪,国庆节假日期间,依然实行集中健康管理,并严格执行学生请假离校流程。对于出现违纪情况的学生,各二级学院要按《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三)抓好学生防侵害、防交通事故、防火、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校园贷、防自然灾害等教育工作。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和行踪,教育引导学生外出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摩托车等非法营运车辆和超员、超载、超速车辆,对学生自行租赁自行车、电动车、汽车等交通工具的出行行为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引导,防止安全事件发生。

三、做好学生节后返校情况统计

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做好学生闭环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国庆节期间学生请销假等各项规定。国庆节前认真开好主题班会,做好各项宣传教育工作,以签订承诺书等方式确保学生知晓国庆节期间注意事项。国庆节假期最后一天检查学生返校销假情况,并做好应在校学生和实在校学生的人数统计、报送工作,落实未返校学生情况。各项数据应于10月3日21:30前报送教育管理科。

联系人:刘宇,联系电话:15086728313。


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2020年9月29日

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