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工作职责
日期:2020-10-16  发布人: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浏览量:1553

1.负责起草和制订学生工作规划、制度文件和工作方案,牵头负责学生工作的考核评价工作。

2.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全校专兼职辅导员的配备与选聘、发展与培训、考核与管理。

3.负责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开展朋辈教育、文化熏陶、服务渗透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4.负责学风建设和成长服务工作。立足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围绕思想引导、纪律督导、学业指导、困难疏导、榜样倡导,开展学生学风建设提升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学生生涯教育、劳动教育、以文化人和以美育人。

5.负责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工作。统筹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教育课教学,组织各学院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学生意外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负责学生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处分及解除处分工作;负责学生综合测评和评优评奖工作。

6.负责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协同相关部门开展心理健康课教学;开展新生心理普测并建立档案;开展学生个体心理咨询和团体心理辅导;开展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做好干预和转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指导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培训和督导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工作队伍;指导学生心理朋辈互助组织开展工作。

7.负责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组织开展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和发放;负责勤工助学工作;负责临时困难补助工作;配合地方政府做好相关资助工作;组织实施基层就业补偿代偿、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组织开展资助育人工作;负责资助工作信息化建设;选聘和指导资助宣传大使。

8.负责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开展就业指导与生涯规划、创业基础课教学;负责收集和发布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信息;负责建设就业市场;负责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对毕业生信息的收集、统计、毕业生派遣资格审查工作;负责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工作,撰写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负责二级学院就业工作考评。

9.负责学生军事武装工作。组织开展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协同相关部门开展军事理论课教学;组织开展学生国防教育活动;负责配合兵役机关开展征兵宣传动员、报名、体检、政审、定兵等工作。

10.负责学生园区育人服务工作。负责学生园区育人组织、平台、内容、机制建设。

11.负责学生工作信息化建设,建好学工系统等信息化系统。

12.会同校团委做好校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的建设管理。

13.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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