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9-01-14  发布人: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浏览量:447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及《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把“稳就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促进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实现毕业生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二、主要思路及工作措施

(一)鼓励毕业生服务国家和地方发展

1. 引导毕业生到重点领域就业。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主动对接国家发展战略需求,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大战略,引导毕业生到重点地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就业。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引导毕业生到中西部区、东北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

2. 引导毕业生留渝就业创业。引导毕业生主动服务我市“八大行动计划”和“三大攻坚战”,积极为可穿戴设备、机器人、智能识别装备等智能产业,以及精准扶贫、重大风险防范和环境污染治理等领域,提供足够优质的毕业生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3. 促进毕业生到新兴领域就业创业。面对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变革,以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为代表的新经济蓬勃发展,推动了电子商务、平台经济、分享经济等新业态的发展。相关部门要努力构建适应新动能发展、新就业形态的工作机制,引导毕业生到新业态就业。服务业已占据我国经济的半壁江山,是最大的就业容纳器,要积极扩大毕业生到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就业的规模,引导毕业生到文化创意、养老护理、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就业。

(二)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

1. 拓宽毕业生基层就业创业渠道。深入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各部门要落实好、协助落实好基层就业学费补偿代偿等政策,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鼓励毕业生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引导毕业生到现代种业、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子商务等一二三产业就业创业。相关部门要继续组织实施好“教师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中央基层就业项目。鼓励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从事教育文化、健康养老、扶贫开发等工作,到社会组织就业。

2. 持续做好大学生征兵入伍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南开大学新入伍大学生回信和勉励精神,从国家和国防建设大局出发,抓住全面实施改革强军战略的有利机遇,把征兵工作当成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认真落实学费资助、复学升学、就业创业等优惠政策,组织征兵咨询周、征兵宣传月等活动,面向毕业生、在校生及新生等群体开展宣传动员,鼓励更多的大学生到部队建功立业。开通征兵报名、政策咨询、体检政审、审批定兵等环节开辟绿色通道。

3. 促进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广泛收集发布岗位信息,办好中小企业招聘活动,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政府部门落实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的社保补贴、培训补贴、降税减负等优惠政策。各二级学院要及时关心毕业生在中小微企业的成长发展,支持毕业生在小微企业进行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

(三)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1. 全面深化就业创业教育改革。把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我校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在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将改革持续向纵深推进,整合校内外、线上线下优质资源,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强化创新创业实践,引导大学生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

2. 完善创新创业优惠政策。配合有关政府部门完善落实工商登记、税费减免、创业贷款等优惠政策,为毕业生创新创业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完善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弹性学制管理、保留学籍休学创业、支持创新创业学生复学后转入相关专业学习等政策。

3. 提升创新创业服务保障能力。充分利用学校行知文化创意众创空间、春雨楼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为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进一步加大对青年创业者协会等创业社团的支持力度。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引入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大学生创业活动,通过学校自筹、学校自设、校外合作、风险投资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统筹安排经费支持学生创新创业,扶持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孵化。完善大学生创业服务平台,聘请行业专家、创业校友等担任导师,通过举办讲座、论坛、沙龙等活动,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信息咨询、管理运营、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指导服务。

(四)全面提升就业创业指导服务

1. 优化精准就业服务。广泛应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运用大数据分析,实现供需智能匹配,为毕业生精准推送岗位、政策和指导,根据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需求,开展精准对接服务,大力开展分层次、分类别、分行业的中小型校园招聘活动,确保招聘场次、岗位数量进一步增加。

2. 加大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力度。做好特殊群体的就业帮扶和援助,深入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家庭、少数民族、残疾毕业生等各类特殊群体的具体情况,建立台账、分类指导、重点帮扶、一生一策、动态管理。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好重庆市求职创业补贴,组织好校内求职创业补贴的申请、审核和发放工作。开展多形式的求职技能、求职技巧培训。

3. 规范就业工作管理。严格落实就业签约“四不准”要求,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不准将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严格就业状况统计标准,严格校内招聘活动,严格审核招聘单位资质,严禁发布带有歧视性内容的招聘信息,严密防范“培训贷”、求职陷阱、传销等不法行为,切实维护毕业生权益,确保校园招聘活动公平、安全、有序。

4. 提高就业指导能力。不断加强就业创业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工作人员的配备,加大培养培训力度,推进就业指导教师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按照专兼结合、校内校外结合的方式,建设一支规模适中、结构合理的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教师队伍。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引领。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学生成长成才的论述融入就业指导课,加强形式教育,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毕业生树立科学的成才观、就业观,深入解读国家和地方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大力宣传到部队、艰苦地区和行业、基层一线工作的典型,引导毕业生积极主动就业,到基层建功立业。

(二)强化组织保障。学校和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落实就业创业“一把手”工程要求,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把毕业生就业工作始终放在心上、扛在肩上,层层传导压力,完善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完成预定目标。要始终坚持“学校主导、部门统筹、学院主体、学生主动、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二级学院要定期召开就业创业专题会议,汇集信息、分析情况、研判形势、制定措施、统筹推进二级学院就业创业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根据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际细化工作任务清单,采取日常督查和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各项政策措施和重点工作落实完成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就业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二级学院进行专项督查;继续加强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考核及奖励;建立完善就业创业情况通报、约谈、问责等工作制度,对违反就业工作“三严禁”“四不准”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就业创业工作“一票否决”,对有关责任人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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